3千多萬 無人繼承遺產「解繳國庫」

發佈時間: 2019-03-20 09:30:22
LINE-SHARE FB-SHARE
報導:MyGoNews方暮晨 時間:2019-03-19 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財政部國庫署表示,2018年度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歸屬國庫,計24件,金額新台幣(以下同)3,639萬5,681元;其中單筆最高金額為1,961萬餘元,最低金額為300元,悉數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。 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,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,於民法第1178條所定公示催告期限屆滿,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,如有賸餘,歸屬國庫。 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(如:律師、地政士、會計師等)代為處理,倘有賸餘現金,由該遺產管理人辦理繳庫事宜。財政部國庫署對各遺產管理人本於服務精神,奔走協調遺產事務並順利完成繳庫,表示肯定與感謝。 為利遺產管理人辦理前述繳庫事宜,該署於其網站登載相關作業說明(國庫署首頁/業務導覽/庫政管理及歲入籌編/業務資料/無人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注意事項),俾供查詢運用。